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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际上,对于蒙古人来说,\"家\"的定义与汉人有所不同。他们认为,只要部落中的人都在一起,那个地方就是家,而并非特指某个特定的地点。面对敌人,如果数量不多,就直接消灭他们;如果敌人过多,那就骑马跑呗。毕竟,在草原上,还有谁能比蒙古人更擅长骑马呢?只是可能会苦了张富贵父子。
在何小旗被砍断了胳膊后的第三天,清晨的阳光洒在了破虏堡外,两百名沉默的骑兵默默骑在马上。
他们在晨光中纹丝不动,压的城上的人喘不上气来。
张富贵站在城头上,惊恐地看着眼前的景象,心中充满了绝望。
他心想,这才短短几天时间,怎么又来了这么多人?而且这批骑兵与之前的蒙古人完全不同。他们的马匹显然是经过精心训练的战马,每一匹马都身披皮甲,马上的战士也都披甲,至少张富贵至少看到了三副铁甲,这显然是一支精锐的骑兵部队。看起来这些士兵都是久经沙场、身经百战的战士,绝非他们城上这几百人所能抵挡的。
城外的骑兵队伍中走出一人,他高举着一面旗帜,缓缓走向城墙下。他的声音在空气中回荡:“交出琪琪格,两千匹马,一千头牛!否则鸡犬不留!”他的语气坚定而冷酷,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威严。
张富贵的脸色瞬间变得惨白,他知道自己再次陷入了绝境了。如此强大的敌人,他们这点人手根本无法与之抗衡。
城上所有人都无法发出声音。
琪琪格却是冷笑一声,随手拿起一张弓,抬手一箭就射了出去,正中那人面门。那人惨叫一声,跌落马下,登时不能动了,惹的一众蒙古人的连声叫好。
这一下张富贵却是面如死灰。这就是死仇了,不死不休啊!这娘们想死不要带着我啊!
却见琪琪格不知从哪里摸出了一只牛角。
呜呜的牛角声瞬间响彻了整个小城。在那一瞬间。
张三彪的妻子抛下正在洗的衣服,如同离弦之箭一样窜了出去。拿起了墙上挂的一张长弓,斜背上上箭壶,抄起放在箱子上的弯刀。跟着琪琪格冲上城头。
吴二贵现在跟着麻副将走运了,麻副将答应他这次事成了给他升副千户。说句实话,他现在给麻副将做亲兵队长,已经快十年了,实际上麻副将当上副将以后,所有的战斗都是他指挥冲锋的,在麻副将的提携下,他不过十来年就从一个小兵升到了百户,但是他出身不好,做不了将军的,但是他还是想给孩子挣个前程,至少当个百户吧。
不至于像自己一样还得从小兵做起,上阵拼杀搏命,想当年村子里和自己一起参军的十三个兄弟,现在只有三个回了村子,其中还有两个残废了,剩下一个拼杀了多年还是个大头兵。
只有自己靠着麻副将提携升到了百户。想到家里那个粉嘟嘟的小肉团子,吴二贵心中一片柔软,顿时充满干劲。
这一次的事情真的闹的很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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