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四百余牧岚豪杰杀至战局与草原鞑子厮杀在一块,虽在人数处于劣势,可胜在都是正儿八经练过的,对付这种连精锐都算不上的士卒还是很轻松的,所以局势很快就出现了一边倒的趋势。
唯一的变数就出在那祭出赤色珠子的老人身上,他可不是这群土鸡瓦狗可以比拟的,乃是草原上凶名赫赫的野修赫连昆,如今已是八境练气士,相传他喝酒时的下酒菜都得是妙龄少女的心肝,那颗珠子就是他的本命法宝。
霍林手段强硬,强行招揽草原上的修士加入军中,如有抵抗,便会被强行灭杀,所以草原上如今野修少之又少,侥幸逃脱强行征召的,也都在打算着离开这片草原,赫连昆就是运气不好的那一批,霍林在第一时间便找上了他,他没得选。
马安邦已从刚开始对着赫连昆连续不断出拳,这也致使以他为中心的战场中充斥着拳罡,这些拳罡不受控制,在到处乱窜,只要有人敢接近,就会受到那些拳罡的撕扯。
赫连昆坐在牛车上都懒得动,这些拳罡伤不到他,而周围的士卒的死活可与他无关。
赤色珠子微微颤动,发出一阵颤鸣,那些红色霞光也跟着泛起波动,不多时便化作无数红色小剑,对准了出拳不停的马安邦。
江左在人群中像是一尊浴血的战神,只要是靠近他的草原士卒都已死尽,且死状极其残忍,都是缺胳膊少腿的,甚至还有头颅被硬生生揪下来的,草原士卒的鲜血沾染了他的甲胄,顺着衣角向下滴落。
看着满地尸骸,他笑了,不知为何,突然觉得杀戮原来是这般有趣,一抹不可见的黑雾在心中滋生,开始渐渐腐蚀那颗有力跳动着鲜红心脏。
身边人都被这惨状吓到了,哪怕明知是自己人,仍然害怕的向后退出数步不敢接近。
数骑骑兵四散逃去,一声口哨响起,通体雪白的夜燎在战场之外绕了个弯向江左而来,纵身一跃跳上马背,一人一马选准一个方向杀将而去,一拳打烂逃亡之人胸膛之后,又朝另一方向追去,凭借着夜燎的速度,竟是将那逃亡数骑尽皆打落马下。
赫连昆依靠那颗赤色珠子将马安邦死死压制住,面对这些由霞光构成的赤色小剑只有防守的份。
稍一分神,体内那口流转不息的纯粹真气即将耗尽,已然到了不得不换气的地步。
数百名运输辎重的士卒被杀尽,牧岚这边不过是些许损失,只有十来个五人被杀。
少了这些士卒,其余武人向赫连昆与马安邦的战场缓缓靠拢,将两人围拢在中间,随时要对赫连昆出手,为数不多的那几名练气士已调动灵气打出术法,虽然对赫连昆来说不过是挠痒痒一般的伤害几乎可以忽略不计,但能使其稍稍分神就足够了。
见自己即将遭受围攻,赫连昆生出些许退意,虽只是些蝼蚁,但蚂蚁多了咬人也会痛,何况还有马安邦这个与自己修为差不多的存在,说不定自己就要在阴沟里翻船。
纯粹武夫凭借肉身强度优势,可同等为高自己两境的练气士,不过哪怕如此,也常因寿命短暂难以做到长生久视,手段单一无法借用天地灵气构出驳杂术法而被山上修士所不齿,对于大多数人来说,在练气与练武这两条大道之上,只要有选择,多会选择练气一途,所以赫连昆不敢赌,若是受到牵制,哪怕此刻能死死压制住马安邦,下一刻说不定就会两极反转。
赤色珠子所散发出的霞光突然就盛烈了起来,将让这片天地都短暂化作红色,这光芒太过耀眼,让人难以直视,不得已,下意识就要闭上双眼以躲避这刺眼光芒。
林洋(受),28,187,浓颜风流大帅比,嘴贱爱撩大骚包 北冥(攻),26,192,猛1中的战斗1,人狠话少死疯批 - 林洋,一个浪子大猛1,一次偶然一瞥,对北冥见*起了意。 但阴差阳错下,两人不仅没好上,还从第一次见面就开始了互殴之旅,之后每次遇上都莫名其妙一言不合就开打。 情缘没结上,仇倒是结了不小,林洋恨得牙痒痒,一气之下把人绑了。 可天意不由人,到嘴的鸭子不仅飞了,还给他送了一顿竹鞭炒肉。 后来冤家路窄,林洋又一次互殴惨败,气急之下,他鬼使神差地强吻了北冥。 “傲什么?味道也不过如此嘛。”语气戏谑,说完他转身潇洒离去。 再后来,一次宴会,林洋在喝下一杯红酒后就意识全无。醒来时,四周昏暗,只有一道低沉轻蔑的声音在耳后响起: “味道,不过如此。” *本文是深海区,玩得比较野,攻受都不是好鸟,道德感过高和接受能力比较低的宝子慎入噢...
五万年前,巫妖大战。女娲弟子九幽素女身负重伤。她自知大劫难逃,不想自己一身神力随自己就此消失,遂将自身神元逼出,希望神元能找到一个合适的继承者,承袭女娲的力量,继续维持巫妖两族和平。五万年后,神元飞向凤凰族,与此同时,凤凰族一只刚出生不久的小凤凰被族中赶了出来,原因是她娘违背族规,与外族人私通,小凤凰也就成了来历不......
《快穿之长宁的旅途》作者:山间风声文案:(无CP+路人+远离剧情+穿书)剧情?可以参考一下;主角?跟我没啥关系;爱情?这个就算了吧!在不同的小世界中穿梭着,长宁的目标只有一个:那就是长长久久的活下去。PS:女主穿越之后性别不定,介意的小伙伴们慎入哦!第1章快穿者长宁(?本章基本介绍了一下长宁穿越的缘由和金手指,快穿从第二章开始哟?)“这就是...
“喜欢一个人,就像一根鱼刺卡在喉咙里,拔不出来也吞不下去,怎么办?” “要吃醋。” 亚洲惊世醋王x治愈元气少女 - 高中时,郑意眠怀疑校园扛把子梁寓暗恋自己,被损友得知后耻笑了两年。 损友不屑:“混世魔王要是暗恋你,我直播铁锅炖自己。” 大学时,损友站在郑意眠和梁寓面前,小心翼翼地问—— “锅里的水温可以调小点吗?” - 刚进大学,梁寓拒绝大票爱慕者:“我不想做任何原型,小说漫画微电影,希望你们给我一点空间。” 没过多久,他从郑意眠的枕头下发现若干张漫画初稿。 郑意眠羞愤欲死,下一秒就想夺门而出。 他却拉住门锁,把她抵在门上,轻笑着开口:“我可以做一辈子你的漫画素材,供你实验,包括……那种戏份。” “别跑了,嗯?” 【小剧场】 W市有家著名甜品店,店里的布丁声名远扬。布丁的推荐语是:招牌布丁,甜过初恋。 在一起的第一天,郑意眠跟梁寓去吃了。 吃完之后走出店面,梁寓意犹未尽,低声跟郑意眠说:“这家布丁名不副实。” 郑意眠回味道:“我觉得挺好吃的啊?” “它说它甜过初恋。”梁寓身子一顿,尾音缱绻悠长,“可它明明没你甜。” 醋很酸,但爱你的每一秒,都很甜。 #甜到起飞,不甜你揍我# #但是如果你真的揍我了我会报警的# 本文又名《混世魔王暗恋我》《年级大佬从良的秘密》《他只对我温柔》《就是如此双标》 治愈小甜文。...
穿到古代不可怕,穿成皇子也没啥,但....如果来到的是大明王朝第一彪悍家庭...这就有点斯巴达了。皇爷爷叫朱重八,也就是大名鼎鼎的朱元璋,晚年杀光功臣,近乎屠掉大半个官场的猛人。亲爹叫朱棣,打架是爱好,放到现代绝对是个‘你瞅啥,我瞅你咋地’的社会青年代表。一个风和日丽的大白天,婴儿朱高炽睁开了看世界的眼睛,第一眼就看到两张凶神恶煞的土匪脸,吓得他腿一蹬,手一挥,一边一小拳头。朱元璋:“好小子,像我。”朱棣:“嘿嘿嘿,不愧是我儿子,小拳头有劲儿”然后,被孙子/儿子尿了一脸的大明朝太祖、太宗皇帝:“.......”这小子...像我?后来,朱棣隔三差五写信给兄弟炫耀:“我儿高炽能上马了,我儿高炽能耍小刀了,我儿高炽扎马步能扎半个时辰了,我儿高炽又写信说想我了,哎,我儿高炽哪哪儿都好,就是太爱我这个亲爹了。”朱家兄弟:“.......”朱棣炫耀完,转头就听到胖崽崽朱高炽的心声。“我打架没爹厉害,爹是不是就不爱我了?”朱棣:“.......”外人不知道,他的乖儿砸有神异,一对视就能听见他的心声。而朱棣还有一个所有人都不知道的烦恼,那就是,他最爱的胖儿砸老爱在心里担忧说。“我爹以后是要造反哒,我该怎么办?”朱棣:“......”我不是,我没有,我不敢,儿砸你别瞎说。后来满朝文武都知道,朱元璋除了有个最爱的儿子,还有了个最宠的孙子。这位经常挂在嘴边的就是:“我孙高炽,聪明伶俐,能文能武,宽厚孝顺,还喜农,极肖我啊哈哈哈。”文官们看着小手一揣,笑得格外敦厚良善的小皇孙朱高炽,还以为又是个亲近文官,喜好读书的斯文好种子,结果,后来种种表明....他们被骗了!亲爷爷是朱元璋,亲爹是朱棣,他朱高炽能斯文到哪里去?后来的后来,朱高炽负手而立,豪气万丈,气吞山河,“爹,咱们的征途是星辰与大海,所以,这片大海,您什么时候给儿子打下来?”朱棣:“.......”儿啊,爹就想在草原溜达溜达啊ps:1,架空大明朝,勿考究,私设繁多~2,偏群像,慢节奏爽文,男主有官配,正文会有感情戏,占比不大3,逻辑跟着剧情走,相遇是缘,大家看个开心呀。V后日更,多谢支持~...
小说男主生活在与地球同时存在的平行世界,时间线比地球快7年,在未来的几年时间,男主打造了属于自己的理想商业帝国,超前的思想,对未来的把控,特别是对自身实力的积累有着远超常人的想象力,里面的科技是真实的,武器也是真实的,连永生都是真的,金钱,地位,实力,背景,女人,都拥有的时候就该追求永生了。书中的所有事情纯属虚构,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