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也就是在没有武功的普通人面前逞威风,真要遇上武林人士,自己就死定了。
不行,得换套装束。
刘星辰正好看到旁边一户人家晾在竹竿上的衣服,看着四下无人,便顺走了一套衣服,将这身显眼的黑袍换了下来。
但换上这套粗布衣服后,感觉又太没档次了,一副好欺负的样子也不行。
于是,他眼珠子一转,计上心来,找了家成衣铺子,换了一身朴素的书生装扮,瞬间就变成了个文绉绉的书生模样。
走在大街上,既不会太高调惹人注目,也不会太低调被人欺负,这身份,刚刚好。
当然,他那套黑袍也没有扔,装在包袱里背在身上,如果哪天有需要,他还可以再度穿上,以剑客的身份去唬人。
至于那把黑色的神剑,有这么多武林人士争抢,太显眼,容易惹来大祸,他特意让成衣铺的师傅做了个不起眼的布袋套上,依然背在背上,免得被人认出。
搞定这一切后,刘星辰悠哉游哉地找了家客栈,挑了个最便宜的房间住下,心里头那个舒坦,终于正式开启了在这个世界的新生活。
四十两银子虽然不少,但真要用起来,也用不了太长时间。
刘星辰想好了,在现代社会昏昏碌碌,到了这个新世界,他要成为武林中人,实现自己的武侠梦。
在凌水镇这地界儿,他晃悠了俩天,把这小镇的风土人情摸了个七七八八。
这个镇名叫凌水镇,人口不多,清净得很,连个像样的武林门派都不愿来这儿扎根,唯一的一个帮派是本地人建的,以地名为名,就叫凌水帮。
这一天听说凌水帮要招人,刘星辰马上赶了过去,希望借此机会入帮,正式踏上武林之路。
见他匆匆忙忙赶去镇东的凌水帮,嘴里还高兴地叨叨着“我要学武了”这类的话,灵鬼忍不住嘀咕:
“唉,我的傻主人啊,有我这个灵鬼在身,还去做什么武林人士啊。”
“真希望有一个修仙门派来招收弟子,一眼看出他身上的灵鬼,前途无量,马上收为首徒,倾尽资源,全力培养,修成金丹,这样我就可以摆脱百年寿命的限制了。”
不过灵鬼的愿望目前是无法实现了,这个鸟不拉屎的小镇根本就没有修士会来,镇上的人也从来没有见过传说中的神仙,有一个小小的武林帮派已经是最大的福气了。
灵鬼只能眼巴巴地看着自家主人,一脸傻乐地往凌水帮挤,跟一群同样怀揣武侠梦的人争抢那有限的入门资格,心里头那个无奈哟,简直比吃了黄连还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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